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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送 论周初的殷鉴思想与中国初建 2017年3期

类别:历史上的今日 日期:2018-9-7 23:02:35 人气: 来源:

  周初,以周公姬旦为代表的者深刻总结了夏商以来,特别是殷亡周兴的历史经验教训,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殷鉴思想。周公总结了夏商周三代权转移的规律,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观;又根据夏商周者的行为对王朝兴替的决定作用,提出了以民为鉴、敬德保民的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慎刑”、“用劝”为先的治理观。从而,将及其关注的目光由转移到了,转移到了现实方面,实现了性与治理正当性的有效统一,是历史和的合一,对中国的初建具有重大影响。

  周代、尤其是周初的制度文化对于中国传统的制度文化具有奠基作用。对此,学术界一向非常重视,研究也极其丰硕,著名的有王国维《殷周制度论》、郭沫若《先秦观之进展》等专题研究,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任继愈《中国哲学发展史(先秦)》、刘泽华《先秦思想史》等也对此有过相关研究①。学者们分别从哲学、教、、伦理等多个不同的角度对于周初制度文化的变革作过深入的研究。

  实际上,周初制度文化的变革是跟周初者对夏商周三代兴替的历史总结密不可分的。这个总结就是周初出现的殷鉴思想。对于这一点,学界虽然也有探讨②,但,多数是从史学史的角度论述的。笔者以为,殷鉴思想虽然表现为史鉴,但核心是政鉴。它既是历史的,又是的,而的则是历史经验教训总结的产物。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周人深刻认识、自觉吸取前代的经验教训,以此作为指导自己活动的依据,而且对中国的初建也具有重大影响。

  学术界一般将周初的殷鉴思想归于周公,而且,将周公的殷鉴思想主要归之于以《康诰》为代表的数次讲话。这固然没错,但略显简略。主要是忽视了武王对前朝和治理的历史总结,也忽视了周公殷鉴思想的发展过程。

  牧野一战,商纣而死,商朝,但天下并不太平。如何稳定,有效证明自己来源性的授权,同时还要在行使中获得支持,以便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使殷商遗民自觉接受自己的,为的长久奠定牢固的社会基础,成为摆在周初者面前的重大任务。

  牧野之战以后,武王曾经对殷商遗民发表过一个重要讲话。这个讲话,涉及到了周初的很多历史事实,尤其是其中很重要的思想。讲话虽然不见于今文《尚书》,却保存在《逸周书·商誓》中。这篇文献,刘起釪先生经过考证后认为,的确是西周文献③。李学勤先生进一步认为:“《商誓》之作,只能在武王居于殷都的几天期间。”[1]这篇讲话的重要性表现在三点。在讲话中,武王说:“今在商纣,昏扰天下,弗显,昏虐百姓,弃天之命。弗显,乃命朕文考曰:殪商之多罪纣。肆予小子发,不敢忘。…予惟甲子,克致天之罚”。这是向商人表明自己是代表商纣的,以此说明自己的性来自于的授权。无疑,这是典型的君权神授。除了跟《牧誓》一样继续商纣以外,武把商纣权被夺去的原因归结为“昏虐百姓”。正因为商纣“昏虐百姓”,所以才被了权。这里,武王实际上已经把的得失跟者的行为及其表现联系起来了。这是值得提出的第一点。接着,武王说:“商之百(姓)无罪,其维一夫”。这一点把商纣和殷商的百姓做了区分,这个思想非常重要。区分了殷商的者和一般,有利于分化殷遗民,减少的力量,以便分而治之。武王要求这些遗民,“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尔百姓其亦有安处在彼”,自觉接受周人的。这是值得提出的第二点。非常了不起的是,武王接着说:“我闻古商先哲王成汤克辟,保生商民,克用三德。”④这段话肯定了商的开创者成汤的功绩和地位,肯定了成汤“保生商民”以获得恩赐得到权的性。这段话把商纣跟商代的先王作了区分,肯定了商汤灭夏和商代历史的合。能够肯定自己对手的历史合,是历史能够成立的前提。这是值得提出的第三点。从这篇讲话看,武王已经有了明显的对历史进行总结的意识,虽然还没有明确的史鉴意识;已经把权的变动跟者的行为联系起来了,武王的已经具有“性、”[2],虽然还没有明确地以德配天思想;已经把最高权的转移跟者如何对待联系起来,虽然还没有明确提出民本思想,没有系统的观。

  随后,武王把大批殷商遗民上层带回西土,季建业 周冰还封商纣的儿子武庚治理原在殷地的商遗民,又让弟弟管叔和蔡叔加以。在回到西土的上,武王曾登临太室山,先祭祀,再祭祀文王,以宣明的性⑤。尽管如此,回到西土的武王仍然忧心忡忡,甚至“具明不寝”⑥。武王死后,武庚管叔、蔡叔发动了遍及东方的大规模叛乱。当此之时,继位的成王对周公并不信任,一起辅佐成王的召公也对周公心存疑虑,因涉及周室内部的矛盾,多数周人不愿意出征,而曾经参加过牧野之战的友邦更是不愿意介入周人内部的矛盾。在内忧外患之下,周公发表了一个重要讲话,这就是《大诰》⑦。

  在《大诰》的开篇,周公上来就直接抱怨天的不善,“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随后就是对的茫然,“矧曰其有能格致?”然后是感叹“天降威”的,“予不敢闭于天降威”。还有不断重弹的老调,“不敢僭命”、“不僭”。周公用来支持叛乱的依据除了不断强调的占卜得来的“朕卜并吉”、“予得吉卜”等“吉卜”以外,主要是强调继承文王开创事业的强烈责任意识。相对于武王,这个讲话,并没有新的思想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在《大诰》中,周公高举起文王的旗帜,反复强调文王受命的正当性,强调自己继承文王事业的责任感,以此凝聚,增强东征平叛的决心。在《大诰》全篇661个字中,直接和间接提到文王的地方竟然多达12处。周公曾反复说:“敷前人受命,兹不忘大功”、“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宁王惟卜用,克绥受兹命”、“肆予曷敢不越卬敉宁王大命”、“天亦惟休于前宁人”。这里受命的前人、宁人、宁王等,指的都是文王。周公反复强调要:“以于敉宁、武图功”、“不可不成乃宁考图功”、“予不敢不极宁王图事”、“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悠终”、“率宁人有指疆土”。这里表现出来了要继续完成文王开创事业的强烈的责任感。除此以外,周公还强调要发扬文王的勤政的作风。周公说:“尔知宁王若勤哉!”“予曷敢不于前宁人悠受休毕”。最值得重视的是,周公已经把文王受命跟文王之勤勉政事联系起来了,尽管还没有明确的德政意识。经过一番讲话以后,周公组织起平叛的队伍,进行了的三年东征平叛战争,才摆脱了“予室翘翘风雨所飘摇”的困难境地把周的真正巩固下来⑧。

  巩固以后的周公,对于夏商周三代的历史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和反思,产生了以史为鉴作为借鉴的“殷鉴”思想。这个思想是历史和的结合。

  周公的殷鉴思想主要体现在周公的一系列讲话中,包括对康叔姬封的讲话《康诰》三篇,对殷商方国和殷商遗民讲话的《多方》、《多士》、《召诰》,对召公讲话的《君奭》,对成王讲话的《无逸》、《立政》。由于讲话的时间有前后,讲话的对象有不同,讲话的场合有不同,周公讲话的侧重点也有不同,但这些讲话充满了对前朝和历史的深刻反思,对国家治理的长远设计。它包括对夏商周三代权转移历史规律的总结以及据此形成的以德为鉴、从“德”的观,对于夏商周三代王朝兴替原因的行为分析以及据此形成的以民为鉴、敬德保民的观,对于夏商周三代国家治理经验教训的总结以及据此形成的“慎罚”“用劝”为先的治理观。

  商人、。不仅是自然界的,而且也是人类社会的,当然也是作为最高权的的源泉。正因如此,商纣的肆意妄为,任意刑罚,完全不顾的感受,更接受不了不同的意见。商纣之前,沸腾,大臣祖伊向商纣提出了,“今我民罔弗欲丧”,而商纣则毫不在乎的说:“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3]

  武王伐纣灭商,开始总结历史、总结,但还不具有自省的意识,还缺乏内在的自觉。即便是东征之前的周公,其思想也没有新的内容。武庚叛乱,使得武王原来的观陷入了困窘。有穷、不可专恃的现象,周公从依赖外在的转向寻找自身的力量,由外在的转向内在的自觉,寻找新的之源⑨。周公将文王受命跟文王的勤政联系起来,为其研究三代历史兴替,确立以德为鉴、从德的新的观提供了思想转变的增长点。通过对夏商周三代王朝转移的规律的不断总结,周公得出结论:是不断转移的,而转移的依据则是德和德政。

  在《康诰》中,周公先总结自己的历史说,“文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文王受命,是因为“明德慎罚”。又总结殷商的历史说,“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下民,经德秉哲。自成汤至于帝乙,成王畏相。”商代前期的兴盛,是因为他们的祖先能够“经德秉哲”,而权是因为,“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

  由此,周公上溯到夏商周三代转移背后的原因,而对于关注的焦点,也由转到现实。在针对殷商原来的方国头领讲话的《多方》中,周公说:“诰告尔多方!非天庸释有夏,非天庸释有殷。乃惟尔辟,以尔多方,大淫图天之命,屑有辞。乃惟有夏,图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时丧,有邦间之。乃惟尔商后王,逸厥逸,图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时丧。”商跟夏一样,都是因为“图厥政”、“逸厥逸”,也就是鄙弃、过度,所以“天惟降时丧”,被了。在针对殷商遗民讲话的《多士》中,周公进一步把者的现实行为归结为德政。《多士》:“我闻曰,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因为夏王“大淫泆”,所以被“废元命”,使得“成汤革夏”。而且,“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但是,自此以后,“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不保,降若兹大丧。”所以,无论是夏的桀,还是殷商的纣,都是因为“诞淫厥泆”,即没有好的行为,才被拿走的。

  在《召诰》中,周公对夏商周三代兴替原因的总结就更加系统,而且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从德的观。他说:“相古先民有夏,天迪从子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接着,周公感慨地说:“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厥德,乃早坠厥命。”夏商的都是因为“厥德,乃早坠厥命”。所以,周公要求成王接受夏殷二国的教训,“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欲王以小民受永命。”只有“敬德”,才能永远保有“”。

  周公对于的认识,从武王的商纣有罪、天降罚命,到文王的以明德慎罚得,再到成王的以敬德而保,彻底完成了从以前的“以祖配天”到“以德配天”的认识转变。这个认识线的转变,不但合理地解释了夏人、商人、周人不同族群的转移,而且,找到了转移的根源——德。

  无论的多么权威,也无论者的“德”多么重要,但落实到现实中的“天”和“德”,总是要跟的实施对象结合起来。而现实中的实施对象,就是。尽管“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鉴,当于民鉴”[4],尽管早就有“天视民视,天听民听”⑩的说法,但是,前朝者对于在现实中的作用,认识是不清楚的。而对于周公来说,就太不一样了,他亲身参加了武王领导的伐纣灭商的战争,亲眼看到了商纣王因为“前徒倒戈”、最后“环玉而焚”的景象。后来,周公又亲自领导了长达三年的艰苦的东征平叛。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的力量,意识到了跟“”的内在联系,也产生了巨大的飞跃。

  在对康叔姬封的讲话《康诰》中,他发出了“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的感慨,肯定了在中的作用!接着总结了周人自己兴起的历史。周公说,文王因为“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受到了的青睐,所以获得了。又在《酒诰》中总结了殷商的历史,“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所以,“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获得了的稳固,而后来“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民罔不尽伤心”,“诞惟”,结果,“天降丧于殷”,了。正是因为看到了在转移中的决定性作用,所以,周公在讲话中,反复强调要保民,通过保民来保。他谆谆康叔姬封要,“用保乂民”、“用康保民”、“难保”、“应保殷民”、“若保赤子”、“用康乂民作求”、“用康乂民”。至此,、德、民结合为一个整体。王国维先生高度评价说:周人“深知夫一姓之福祚与万姓之福祚是一非二,又知一姓万姓之福祚与其是一非二,故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5]

  首先是矜寡孤独和妇女等,不要轻慢他们,要并安置好他们。周公指出,矜寡是周人的一个长久的传统。《康诰》讲到,文王能够“不敢侮矜寡”,所以获得了。而《召诰》则讲到,商纣的时候,“保抱携持厥妇子,以哀吁天!”,而商纣却“徂厥亡出执”,结果被抛弃,殷商。《梓材》讲到,周公姬封要“无胥戕,无胥虐,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在这里,周公专门提出,要好鳏夫寡妇和妇女等弱势人群。在针对成王的讲话《无逸》中,周公又反复强调要“怀抱小民,惠鲜矜寡”,“不敢侮矜寡”。

  其次是要了解的疾苦、体恤民生的。这个思想集中体现在周公对成王的讲话《无逸》中。周公上来就感慨的说:“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知,乃逸;则知之依。”依,隐痛。周公直接告诉成王以及各级在位者,应该先知道的隐痛,然后再想着的事。接着,周公总结了殷商的历史,“其在高,时旧劳于外,爰暨。……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作其即位,爰知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矜寡”。他们或者“旧劳于外”、或者“旧为”,所以“爰知之依”,故而,他们都寿命长、稳。“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知,不闻之劳,惟耽乐之从”,结果,不但寿命不长,不稳,到商纣还丢了。周公明确要求成王,“嗣王其监于兹”。

  第三,还要的议论,的怨恨,甚至。前面已经说过的,民间的声音,轻视大臣的意见,是商纣的重要教训。在《无逸》的最后,周公总结商周的历史说:“自殷王中,及高,及祖甲,及我周文王,兹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时。不啻不敢含怒。”意思是,这四个先王是真正明智的人。如果有小恨甚至,他们就会努力谨慎自己的行为。如果是自己的,就坦承改过,根本不敢生气。为什么呢?“曰:怨汝詈汝。则信之。则若时,不永念厥辟,不宽绰厥心;乱罚无罪,杀。怨有同,是从于厥身。”如果信了这样的话,就会忘记国家的,心胸狭窄,罚无罪,杀,小民的怨恨就会集中到他的身上。最后,就会像商纣那样殒身。

  商纣乱罚无罪,刑罚,最后殒身的教训实在太了。在以《康诰》和《多方》为代表的讲话中,周公通过回顾总结夏、商国家治理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完整的“慎罚”“用劝”、为先的国家治理观。

  在《康诰》的开篇,周公直接告诉姬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所以“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所以,他要求姬封到达封地后,要“敬明乃罚”。处罚犯罪的时候,不但要看的大小,而且要看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是还是故意,是偶尔犯罪,还是屡教不改。“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罪厥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他特别提示姬封,处罚犯罪,不能根据自己的私见,任意行事,肆意胡为,“非汝封刑人,无或刑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即便是,也要好好考虑,“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但是,那些“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暋不畏私,罔弗憝”,则必须。除了这些一般的犯罪以外,对于那些家庭伦理秩序的犯罪也必须,以便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周公说:“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子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为了家庭伦理秩序,周公不惜动罚手段。

  在《多方》中,周公先回顾了夏因为刑罚丢失的教训。周公说:“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可终日劝于帝之迪,乃尔悠闻。厥图帝之命,不可开于民之丽;乃大降罚,崇乱有夏,因甲于内乱。……惟夏之恭多士,大不克明保享于民,乃胥惟虐于民;至于百为,大不克开。”夏因为不肯忧虑,只是对施行,不肯放开对于民的罗网,所以被了,“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而成汤为政则“慎厥丽、乃劝,厥民刑、用劝”,无论是慎重刑罚,还是惩罚,都是为了激励向善。“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亦克用劝。”以后直到帝乙,无论是、罪人、的人,都是为了勉励向善。直到商纣刑罚,才被了。最后,周公希望多士“自作不和,尔惟和哉!尔室不睦,尔惟和哉!”要达到“和”的社会效果,“用劝”的是必不可少的。

  黎红雷先生说,“治道原本就是中国传统思想特有的范畴”,“是中国古代思想的原生形态”,是“中国古代家和思想家共同关注的中心话题”;而“先秦时期是中国的原型阶段”,其中,“记录了尧、舜、禹三个和夏、商、周三个朝代事迹的《尚书》,就是一部关于古代治道思想和制度措施的文集”。黎先生将周公的治道思想概括为“敬天,明德慎刑”,并说,周公对于中国具有奠基意义[6]。

  熊理先生的《尚书的学说》是专门研究《尚书》思想的,其中的“第四章 治道”专门研究《尚书》的“治道”。熊理先生把《尚书》的“治道”概括为,“动的方面,有三种:第一,用教育来向人民前面引导。第二,用法律向人民后面驱策。第三,用战争来向人民压伏。静的方面,就有管制”[7]。暂且不说《尚书》的“治道”是不是这三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仅就黎红雷先生所说的“治道”是指“思想”而言,熊理先生的论述似乎距离较远。

  笔者赞同黎红雷先生的看法,“治道”就是一种思想和指导原则;也赞同黎红雷先生所说,周公治道思想对于中国具有奠基意义。对于《尚书》治道的研究,必须另文专论,这里,仅就周初殷鉴思想对于中国的影响,试做概括一二。

  第一,来源的性和行使的正当性的有效统一,是长期稳固的基础。君权神授之下,中国的思想家很少讨论的性问题。注重行使中的正当性,为稳定、秩序寻找合的价值指导,为秩序建立牢固的社会基础,实现善政治的统一,是中国思想家不断讨论的问题,也是中国的核心内容。殷鉴思想之下,周公形成的“尊天”、“敬德”、慎罚”、“用劝”,为先的德治原则,实现了来源性和行使正当性的有效统一,不但为周朝的长久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中国的初建提供了价值。

  第二,国家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国家和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是国家如何对待的问题。尽管中国历代的连绵不断、代代不绝,但这不妨碍家和思想家把民本思想不断推向,从思想家孟子的“恒产论”、顾炎武的“匹夫论”,一直到家李世民的“可爱非君,可畏非民”论、朱元璋的“务有益于民”论等。殷鉴思想之下,周公系统的考察了在夏、商、周三代兴替中的作用,提出了以民为鉴、民生惟艰、保民保命的民本原则。这个思想不但找到了变动的现实基础,为国家治理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的构建提供了核心内容。

  第三,认识历史是为了认清过去,认清现实,找到指向未来的。在中国的中,无论家和思想家的国家治理有多大的差别,甚至截然对立,但是,对于历史的认识,对于历史发展变化原因的探析和评价,始终构成了他们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在中国中,史鉴和政鉴始终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甚至,很多时候,二者是无法分清的。这一点,不能不承认也渊源于周初周公的殷鉴思想。周公的殷鉴思想为周初治道的初建奠定了历史基础。

  ②参见王晖《殷末周初以史为鉴意识与思想维新运动》(《史学史研究》,2008年第2期)、郭旭东《试论尚书·周书中的殷鉴思想》(《史学月刊》,1996年第6期)、杨钊《先秦史学说略》(《史学集刊》,1995年第4期)、宫长为、徐义华《商代史卷11:殷遗与殷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等。其他还有,李建《“殷鉴”思想论略——以尚书·周书为中心的探讨》(《史学史研究》,2009年第2期)、张丽《析周人的殷鉴思想》(《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等。此不具论。

  ④以上引文,俱见《逸周书·商誓》,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国学基本丛书本,商务印馆,1940年。

  ⑤武王登临太室山祭祀和文王,记载在周初青铜器天亡簋中,相关考证请参见林澐《天亡簋“王祀于天室”新解》,《史学集刊》,1993年第3期。

  ⑥引文见《逸周书·度邑》,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国学基本丛书本,商务印馆,1940年;相关研究,请参见张怀通《武王伐纣史实补考》,载《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4期。

  ⑦以下引用的《尚书》各篇,断句、理解以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为主,同时参考屈万里、李民等学者的。有的,从。没有的,择善而从,或者,迳以笔者解读。不再一一说明。

  ⑧参见金景芳先生:《周公对巩固姬周所起的作用》,收入《古史论集》,齐鲁书社,1982年。

  [6]黎红雷.中国丛书研究总序[A].张增田.黄老治道及其实践[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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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初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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